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广州市红娘网 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娘服务总队 公益红娘网 珍爱红娘 单身男女红娘 百合红娘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09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09年广州志愿服务评选表彰工作预通知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推广达人 宣传达人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优秀版主 荣誉管理 忠实会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11:22: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09年广州志愿服务评选表彰工作预通知,请符合先进个人的队友抓紧时间填写个人资料,发给我,谢谢.




一、“广州十大杰出志愿者”参评条件
1、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意识;
3、参加志愿服务2年以上,截至到2009年11月服务时间累计500小时以上(作出重大贡献者除外);
4、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深受服务对象的赞誉;
5、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二、“广州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参评条件
1、成立1年以上的志愿服务集体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专门项目成立的临时性志愿服务集体;
2、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
3、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开创服务工作新局面;
4、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截至到2009年11月人均参加志愿服务累计时间在200小时以上;
5、服务成效显著,深受好评,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三、“广州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
3、参加志愿服务半年以上,截至到2009年11月服务时间累计200小时以上;
4、在志愿服务中成绩突出,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5、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四、“广州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成立1年以上的志愿服务集体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成立的临时志愿服务集体;
2、具有较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机构较完善,管理较规范;
3、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积极丰富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4、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截至到2009年11月人均参加志愿服务累计时间在100小时以上;
5、服务成效明显,广受好评,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五、“广州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参评条件
1、至2009年11月仍然开展的具有代表性的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时间在3个月以上,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
2、项目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规范,运作模式成熟;
3、项目顺应时代发展,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
4、项目进行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今年5月份年审的时候,文件通知有个规定,就是今年有经过年审的志愿者,才有资格参与本次09年评先,上次我们队有年审的有以下队员:
(以下实数为08年全年时数,不包括09年的服务时数)

冼兆贤:2240小时
刘梦玲:187
罗逸锋:261
罗美艳:204
郑润彬:129
陈宏业:120
谢卫珍:127
池穗生:120
张星星:113
黎淑莲:171
袁  源:101
熊慧萍:34
曾  贺:93
何永清:52
范嘉龄:54
程  红:42
曾志勋:54

      以上队员,如果符合“ “广州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参评条件1、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3、参加志愿服务半年以上,截至到2009年11月服务时间累计200小时以上;4、在志愿服务中成绩突出,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5、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的,可参与本年度志愿者服务评先。
    以上队员如果对公布的08年度年审时数有异意,请尽快与本人联系!如果今年本队员符合“参加志愿服务半年以上,截至到2009年11月服务时间累计200小时以上", 即使申报评先,最后也要看时数登记本是否有今年的年审记录,如果没有,申报评先无效。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广州市红娘网   

GMT+8, 2025-7-4 15:36 , Processed in 0.116196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