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登记结婚 需有无配偶证明
来源:北青网 发布日期:2008-03-15 09:42:25
民政部官方网站日前发出通知称,“婚姻无障碍”、“婚姻查找无记录”等国外证明,不能单独作为无配偶证明采用。
民政部称,近来有一些国家出具的无配偶证明,不标明“未婚”、“单身”或“离异”等无配偶字样,而是改为“婚姻无障碍”、具备“ 婚姻法律能力”、“婚姻查找无记录”等内容,有的则出具婚姻状况栏为空白或无婚姻状况栏的户籍证明。
民政部表示,来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华侨需提交无配偶证明,以上证明未载明当事人无配偶,不能单独作为无配偶证明采用。
考虑到各国出证制度的差异,上述证明需同时附有以下材料作为无配偶证明使用:持“婚姻无障碍”、具备“婚姻法律能力”证明的,需一并提交该国有权机关出具的“该表述即指当事人无配偶”的证明材料;持“婚姻查找无记录”、婚姻状况栏为空白户籍等证明材料的,需一并提交经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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