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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贤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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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1日,爱的故事分享 [复制链接]

Rank: 2

31#
发表于 2012-11-19 15:01:43 |只看该作者
“婚姻除了从登记领证开始,还须在日常生活习惯中不断地磨合,互相迁就,甚至接纳、包容双方的社会关系。这才是完美的婚姻!”听似简单的话语,实操却很难!祝福大家,也祝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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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11-21 13:20:43 |只看该作者
祝福锦绣和志亮!黄埔古港的磨合,南沙天后宫的牵手,如今的啦嘛天窗,一切发生得如此自然,水到渠成!祝福你们的婚姻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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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2-11-22 10:22:13 |只看该作者
当别人问你“你最想要什么”时,你不会说空气,因为那是必需的。
这正如别人问我“你最喜欢的回帖”时 ,我不会说挽尊,因为那也是必需的!

只有挽救楼主的尊严才是永恒的
楼主逛贴吧,闲来发几帖。
叫人多回复,此言最挽尊。
发贴时,尊严是一枚小小的按键。

今日一帖,似水无痕
明夕何夕,此帖已沉
我回帖就是为了挽救楼主的尊严而存在,只要楼主还有尊严,我便不会消失。
唯一想说的就是 ‘你,的帖子我挽了’【伸出十指,转一个圈,用力握紧!!】
曾经有一张需要尊严的帖子摆我的面前,我没有去挽它,直到翻页以后我才后悔莫及。
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论坛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对楼主说——“挽尊。”
倘若要我在这句话上加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再来一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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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2-11-22 11:56:31 |只看该作者
很不错的两人,很多的进程大家都见证了,祝福他们!
两人本来就很合适,女主角终于克服心里的成见,修成正果,值得大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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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2-11-22 19:27:29 |只看该作者
虽然比较忙,但俺媳妇的帖子必须要高高顶起的。修改修改发到广青报给咱红娘队啦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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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2-11-24 13:54:39 |只看该作者
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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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3-2-5 22:45:11 |只看该作者
      我是新来的,读完也未找到女主角的名字。但在回复中找到了答案啦,哈哈。恭喜恭喜你们!祝你们幸福快乐!
    总感觉爱情真是应该有故事的,没有故事的爱情不完美。哪怕是来得辛酸,但那也是最珍贵,值得回味一生的足迹。
在寂寞的长长的岁月里,  我在层层叠叠的梦中寻觅......,寻觅那个适合我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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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3-2-9 20:44:52 |只看该作者
让时间证明,你们是天生的一对。
这个世界上原本就不存在天造地设的一对,只有付诸努力成为越来越适合彼此的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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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3-5-14 10:51:26 |只看该作者
先恭喜!女主角文笔很细腻,看完有触动的感觉,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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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1

40#
发表于 2013-5-14 10:58:40 |只看该作者
恭喜,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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