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黎朋亮 于 2014-12-12 16:53 编辑
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娘服务总队 志愿者管理手册
目录 第一章 简介. 2
一、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协会简介. 2
二、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娘服务总队简介. 3
第二章 人事制度. 4
一、队员须知. 4
二、会员须知. 4
三、总队架构与职责. 5
四、工作评估. 7
五、选举、罢免. 7
六、工作调动. 8
第三章 志愿者激励. 9
一、奖励. 10
二、权利. 10
第四章 纪律及处分. 11
一、工作人员考勤. 11
二、特殊处理. 13
第五章 行为规范. 13
一、仪表仪容. 11
二、行为规范. 11
三、公共安全. 11
第六章 资产管理. 12
一、资金来源. 12
二、资金管理. 12
三、物品管理
第七章 附则. 14
第一章 简介一、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简介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GuangZhou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简称GZYVA), GZYVA成立于1995年6月6日,是由志愿从事社会服务、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市民和社会团体组成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法人。
GZYVA是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4年12月5日)、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5年3月5日)的团体会员,接受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的领导。
GZYVA 宗旨:服务社群 提升自我 共建和谐
GZYVA使命:建设志愿广州,共筑爱心之城
GZYVA理念:我志愿,我健康; 我志愿,我成长;
我志愿,我快乐;我志愿,我美丽;我志愿,我成就。
GZYVA目标:建设城区基本覆盖、需求及时响应、服务专业高效,与现代化大都市要求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格局。
本会下属各机构 秘书处各部门:公共关系部、专题策划部、招募培训部、会员管理部、考评督查部、调查研究部 区县分会:越秀区青年志愿者协会、荔湾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海珠区青年志愿者协会、黄埔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白云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天河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番禺区义工联(番禺区志愿者协会)、花都区青年志愿者协会、萝岗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南沙区志愿者协会(南沙区义工联)、增城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从化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直属服务总队:医疗服务总队、松柏服务总队、助残服务总队、启智服务总队、长治久安服务总队、赵广军生命热线服务队、红娘服务总队、金雁服务总队、传说广州服务总队、成长服务总队、志愿者通讯社、志愿者爱心车队、志愿者礼仪队、志愿者艺术团等
二、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娘服务总队简介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娘服务总队,是由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倡议并发起成立,目的是以志愿活动为媒介,为广大单身志愿者构搭建一个健康交友平台,并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集体婚礼等相关服务。
1. “红娘”的宗旨
奉献一颗我的爱心,收获一颗爱我的心 。
2.“红娘”的服务对象:以单身志愿者为基础,面向广大社会单身人士
3. “红娘”的口号
让我们在志愿活动中相识、相知、相爱、相守
4. “红娘”的特色
既是一个志愿团队,更是一座鹊桥,让单身志愿者通过志愿活动交友,让社会青年通过交友活动了解志愿事业,让社会团体通过志愿活动、交友活动丰富其成员的业余生活。红娘还配备了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可为志愿者进行心理疏导,情感指引等多项心理咨询服务!
5. “红娘”的理想-------三座桥梁:
志愿者与志愿者之间的相识、相知、相爱的桥梁
志愿队与志愿队之间的联谊桥梁
志愿队与社会团体之间的沟通桥梁
联系方式: E-mail:hongniangzyz08@sina.com
广州市红娘网:http://www.gzlove.org 广东青年婚恋网:http://www.gdlove.org 志愿者QQ咨询群:92671457 非志愿者QQ咨询群:92671457
第二章 人事制度 第一节 队员须知 一、入队条件
1,年龄在24周岁以上,志愿奉献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2,参与志愿活动,服务时数到达48小时;
3,具有较强的管理、策划、推广才能的人士。
二、入队流程
1,完整填写《红娘志愿服务队报名表》并发到指定邮箱;
2,由各部门部长给予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部长或者副部长审核通过方可成为正式队员。
三、队员资料统一由行政部队员管理组收集并整理归档。
第二节 会员须知 一、加入条件
1,至少参加过一次本队组织的活动;
2,单身人士;
3,服从本队安排。
二、会员登记
1,完整填写《单身会员资料登记表》并发到指定邮箱;
2,加入红娘服务队活动群。
三、会员资料统一由鹊桥部会员管理组收集并整理保存。
第三节 总队架构与职责 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娘服务总队设有队长1名、副队长3名、部长、副部长、组长、骨干。职能部门有行政部、策划部、公关部、鹊桥部(见架构图)
主要职责包括:
分层职责:
一、队长
全面组织协调总队的工作,规划总队发展方针,监督及领导各职能部门完成本职工作,负责总队财务管理。
二、副队长
1、副队长(常务)负责跟进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下达的各项任务及向上反馈工作情况,负责管理层会议的召集主持,负责管理层人员的考核工作。
2、副队长(外联)负责与各志愿团体、协会各总队、企业集团、媒体等的外联工作。
3、副队长(策划组织)负责策划组织并执行总队各个项目及活动,负责安排及参与总队的培训工作。
三、部长及副部长
1,执行队长(副队长)布置的工作及向其汇报工作;
2,负责组织及开发本部门职能的工作,并制定成可实施的计划,向上级申请及审批;
3,负责部门内部的沟通协调及考核工作;
4,负责新队员的审核工作。
四、组长
1,执行部长(副部长)布置的工作及向其汇报工作;
2,负责本组内志愿者的联系工作;
3,负责组织及参与组内所有服务。
五、骨干:见本手册第四、五章
分部职责:
一、行政部
1、行政制度的编制、落实和监督,与管理规划;总队各种规章制度与相关流程的建立、相关表格的制定和统一使用及归类存档等文档管理;
2、全面负责总队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间协作事宜;
3、队员日常管理,队员入队、培训、离队、任免、调配、晋升等手续办理与衔接工作协调安排。
4、总队相关会议的组织安排跟进;
5、队员招募、培训、考评;
6、总队网站、Q群的维护管理;相关资讯的发布
7、倡导全队建设具有本队特色的直属总队文化,通过培训等渠道营造具有本队特色的良好氛围,树立和维护本队的形象。
二、公关部:
1、负责总队的所有对外联系工作;
2、负责联系并争取总队的资源;
3、负责对红娘工作的对外推广工作。
三、策划部
1、负责总队的所有项目的拓展、管理工作;
2、负责总队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执行工作。
3、总队对外形象宣传及展示的设计和编辑。
四、鹊桥部
1、针对已经收到资料的人员提供婚姻猎头服务
2、提供爱心CLUB的联谊活动。
第四节 工作评估 一、评估时间
每年1月、4月、7月、10月最后一个星期内由行政部考评组召集召开考评会议。
二、考评对象
一正三副队长、各部正副部长、组长
三、参加考评会议人员
一正三副队长、每个部门至少4人(部长级2人,部长级以下2人)
四、评估分数
季度考评分数达到85分评为优秀,达到60分评为称职,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第五节 选举、罢免 一、选举条件:
1、一正三副队长
(1)成为正式队员参与服务一年以上,服务时数达150小时以上;
(2)由协会秘书处领导或当任队长提名、志愿者自荐拟候选人名单;
(3)由本队管理层人数2/3以上人员评选投票,获得超管理层总人数的50%票数通过产生;
(4)试用期为半年,连续两个考评季度评为优秀,方可正式成为总队队长;
(5)任期一年,从试用期满后计算。
2、部长
(1)成为正式队员参与服务半年以上,服务时数达100小时以上;
(2)至少两位队长(副队长)提名或自荐,由管理层人员及该部门骨干总人数2/3以上人员投票选举,获得超投票人数的50%票数通过产生;
(3)试用期为半年,连续两个考评季度评为优秀,方可正式成为部长;
(4)任期1-2年,从试用期满后计算。
3、副部长、组长
(1)成为正式队员;
(2)由队长、副队长、部长(副部长)推荐产生;
(3)试用期三个月,考评季度评为优秀方可正式成为副部长或者组长。
二、罢免
1、部长级以上人员连续两个考评季度评为不合格,由行政部直接罢免;若是行政部部长,由队长直接罢免。
2、部长级以下人员连续两个考评季度评为不合格,由部长直接罢免,并报行政部备案。
3、任职期间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管理层人员开会决定罢免。
第六节 工作调动 一、调组或者部门
1、组长及骨干因个人原因申请调组或者调部门,必须口头报告部长(副部长),经部长(副部长)调查后根据情况决定处理;
2、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调部门必须书面上报行政部,经行政部调查后,交由队长决定处理;
3、工作需要决定该志愿者调组或部门,必须于决定后24小时内通知该志愿者并在网上论坛公告。
二、辞职
1、队长辞职需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上报协会,并安排交接工作;
2、部长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星期报告队长,并做好交接工作,得到队长同意后方可辞职;
3、副部长∕组长辞职的,必须报告部长,得到部长确认后,方可辞职;
4、辞职后根据自愿原则保留队员身份或者退队。
三、填补空缺
1、队长出现空缺时,暂代队长职务的顺序为:副队长(常务)、副队长(外联)、副队长(策划组织)、行政部部长、公关部部长、鹊桥部部长、策划部部长;
2、副队长出现空缺时,分管的部门部长暂代该副队长职务;
3、部长出现空缺时,分管该部门的副队长暂代部长职务,或者副队长指定该部副部长暂代部长职务;
4、副部长∕组长出现缺位时,由部长指定人员暂代副部长∕组长职务,必要时可撤销该副部长∕组长一职;
5、以上第1-3点,在两个月内按照选举条件及方法选举产生队长、副队长、部长;
第4点由正副队长、部长决定人选。
第三章 志愿者激励一、奖励1、颁奖典礼
本总队于每年11月统计本总队所有志愿者的服务总时数,并根据服务时数统计的排名于年度颁奖典礼给予杰出志愿者适当鼓励。
服务时数统计方法如下:
1) 根据服务记录及电脑考勤记录累计统计;
2) 行政服务时数
(1)队长∕副队长 评为优秀的加150个小时,称职的加80个小时;
(2)部长∕副部长 评为优秀的加120个小时,称职的加50个小时;
(3)组长 评为优秀的加80个小时,称职的加30个小时;
(4)骨干由各部部长适当给予行政服务时数。
3)外加工作强度时数
(1)活动领队 4小时
(2)活动助理 3小时
(3)活动工作人员 2小时
4)公益时数
(1)策划出一个有创新的、完整的活动方案
适合10人以下活动的 3小时
适合10-50人活动的 8小时
适合50人以上活动的 20小时
(2)捐赠活动奖品
(不接受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要求:实用或有传情达意意义的物品)
价值1-20元 1小时
价值20-50元 2小时
价值50-100元 3小时
(3)向总队捐赠服务经费或物资:
捐赠经费或物资价值人民币10-300元的,视情况给予1-8小时时数,并按捐赠人指定用途使用;人民币叁佰元以上的活动资金或者活动物资捐赠,按捐赠人意愿及总队能力,合情合理地授予捐赠人公益荣誉证书。
二、权利1、 志愿参与总队的活动和总队志愿者组织工作;
2、 对总队工作和活动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3、优先参与总队的所有活动,分享总队的信息资源及对外交流机会;
4、志愿者或志愿者直系家属急病住院,服务总队将组织志愿者代表探访。
第四章 纪律及处分一、工作人员考勤1、事先已报名参加活动服务工作的,如有突发事件须缺席活动的,须于集合前1小时通知该活动负责人;否则倒扣该次活动一半的服务时数,并在群内公示,以作警告,累计公示三次即列入活动黑名单并取消工作人员资格;
2、每次活动必须按时出席,超出规定集合时间20分钟到达作迟到处理,迟到半小时内扣该次活动总时数的1/2,迟到半小时以上,该次活动不计服务时数;对累计三次或以上无理迟到者视为放弃参与本队服务,列入活动黑名单并取消工作人员资格;
3、每次活动和服务必须自己安排好时间,非突发情况不得早退,早退者必须扣掉该次服务时数,对累计两次或以上早退者,每两次即要在下一次参与活动时表演一个不少于3分钟的节目(可群体开展),而且每次表演内容不能重复,如该节目是创新节目且群体参与性高、并广受参与者欢迎的可奖励2小时时数;
4、每次活动结束后,管理层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留下召开不多于20分钟的活动分享总结会,无正当理由缺席的,扣减外加工作强度时数,对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及以上无故缺席者冲销当年该次活动前的外加工作强度时数,如之前无外加工作强度时数的,抵销当次的活动时数;
5、无正当理由不出席管理层会议、部门会议、工作会议、考评会议的,对累计三次或以上缺勤者,每累计三次,罚该队员为总队设计一款宣传小书签,样式在队员群中通过后1个月内自行制作100张用于活动中。如有创新并得到大家认可,可长期作为宣传品的可给予2-3小时时数的奖励;
6、以上1、2种情况产生的黑名单直接开除出总队;3、4、5种情况的考勤违规处罚后重新累计违规情况再处理;
7、其他处罚选择:
A、负责一次活动方案文字的撰写和一次活动感想的写作(必须达到质量上的要求);
B、捐赠总队活动奖品(建议价值在人民币贰拾元以内,实用或有传情达意意义的物品);
如果以上处罚办法都不接受的,直接开除出总队;
二、特殊处理
志愿者凡因私人行为,对总队产生负面影响,或明显违背志愿精神与基本道德,将由每月管理层会议商议决定对该志愿者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第五章 行为规范为了维护红娘服务总队的形象,使大家有一个良好、舒适的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行为规范:
一、仪表仪容1、志愿者的精神面貌及总队的整体形象,应体现在每一位志愿者身上;
2、工作时应佩带志愿者证;
3、参与服务期间,外表穿着需整洁,言谈高雅,举止大方,仪态端庄,尽量不穿吊带背心,其它培训及活动需按照通知要求着装。
二、行为规范1、 不迟到、早退,不可擅自行动;
2、 工作期间,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服务;
3、 为了增进团队协作精神,志愿者之间直接称呼姓名或昵称,不要称呼职务;
4、 常使用礼貌用语,如:早安,对不起,谢谢,晚上好,再见等;
5、 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诚恳,友善;
6、 为了大家的健康,参与服务、活动、培训期间请勿吸烟;
7、 爱惜使用并妥善保管设备,工作结束前必须将所有文件放置妥当,防止遗失;
8、 服务期间不要看与志愿服务无关的报刊、杂志或书籍。
三、公共安全1、无论是私人时间或参与工作期间,交友需谨慎,勿结交不良青少年,勿牵涉复杂的人际关系中;
2、不得利用服务机会或渠道推销任何物品或服务,如有违反者,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我队将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3、如果因为任何个人问题影响团队运作、损害本总队声誉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4、凡是需要接触涉及服务对象及志愿者资料的全部队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获取所需资料。
第六章 资产管理一、资金来源1、 总队志愿者自愿性集资或捐赠;
2、 社会人士或企业对项目的赞助或捐赠;
3、 向协会申请专项拨款;
4、 项目赞助或捐赠。
二、资金管理1、个人或企业赞助或捐赠,需签署《捐助合同》及开发收据方能作资金转移,捐赠过程需有两个以上志愿者见证;
2、专项捐助,必须按照《捐助合同》规定项目期限截止后,向捐助者提供该项报表;
3、资金由总队队长、行政部联合管理,并做好记录上报及交班;
4、资金只能用于总队经费及服务需要方面,任何人不得挪用或改作它用;
5、申请款项时,需上报申请项目,并以发票或收据报销;
三、物品管理1、总队物品:
1)由行政部管理;
2)志愿者需要外借物品,需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物品配备专业志愿者并由其出具借条;
3)物品需定期保养、清点,及时更新及补充。
2、获捐赠物品
1)捐赠物品过程必须有两个或以上志愿者见证;
2)所有捐赠物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3)如有服务对象所需,需以书面形式报告行政部审批后方能派发;
4)捐赠后,服务对象需出具收条,由志愿者交回行政部。
第七章 附则一、 本手册由总队管理层会议通过。
二、 本手册每两年重新修订一次。
三、 本手册由总队队长负责解释。
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娘服务总队 二0一三年一月 |